突发!兰州一化工厂油罐发生闪爆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点蓝色字关注“安影文化” 2020年11月3日8时12分,西固区西环东路三欣新能源公司储存石脑油的油罐发生闪爆着火。接到报警后,市、区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兰州石化消防支队等点蓝色字关注“安影文化”
2020年11月3日8时12分,西固区西环东路三欣新能源公司储存石脑油的油罐发生闪爆着火。接到报警后,市、区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兰州石化消防支队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目前,火势已得到控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闪爆在化工企业中易发多发,是危及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大敌。所谓闪爆,就是当易燃气体在一个空气不流通的空间里,聚集到一定浓度后,一旦遇到明火或电火花就会立刻燃烧膨胀发生爆炸。一般情况只是发生一次性爆炸,如果易燃气体能够及时补充还将多次爆炸。闪爆突发性强,火灾危害性大,事发之前常无明显征兆,从发生到结束的整个反应过程甚至不到0.1秒,根本不给人们反应的时间。
以下是几起典型闪爆事故视频
希望您看过后能提高安全意识
时刻注意安全,切勿违章
【视频1】上海赛科石化进行储罐检修作业时发生闪爆事故, 检修人员打孔后的浮箱内残存苯液流出,在罐内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拆除内浮顶储罐浮箱过程中,遇点火源发生爆炸燃烧,造成6名承包商员工死亡。
【视频2】江苏泰兴扬子医药1号氢化釜闪爆,王某某被爆炸冲击波“撞飞”,瞬间没了。经查,王某某在1号氢化釜人孔打开的状态下,未充氮气保护,反而打开真空泵,导致大量空气吸入反应釜内,与乙醇蒸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同时催化剂雷尼镍遇空气自燃,引发闪爆。
【视频3】惠州市大亚湾的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 POX(煤制氢)装置 751 单元超高压蒸汽过热炉 B 炉在点炉过程中发生闪爆,造成 1 人死亡 1 人受伤。该起事故系工人未严格按照《开工方案》对过热炉燃料气管线进行氮气置换或吹扫。
那么,在我们实际工作中该如何应对闪爆呢?最好的方法就是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阻断闪爆发生的条件。闪爆与燃烧发生的条件有几点共性,我们知道,燃烧发生的条件有三个,分别是: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而闪爆也离不开上面三点。在通常条件下,前两个条件我们不可控,那么就要在控制引爆源上下功夫。
一,清除着火源;
二,切断危险电源;
三,关闭所有现场人员的通讯工具;
四,控制好管道内及装车时的流速,防止产生静电;
五,控制好工艺指标及温度,利用好废气回收系统,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气体;
六,做好设备、塔器及装车车辆的静电接地。
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督导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危化品行业一直以来都是安全生产关注的重中之重,随着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等工作的逐步推进和深入,各类共性的安全问题也暴露出来了,现汇总如下,供大家参考借鉴并自查整改。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1、部分企业安委会职能发挥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职能发挥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做到全覆盖,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部门与企业实际部门设置不完全相符。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制度》未明确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3)《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未明确带班人员考核部门及考核频次等内容;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带班制度,无相关人员签字。
(4)未建立异常工况下应急处理的授权决策机制;部分管理人员职责不符合省政府311号令规定。
2、部分企业制度制定缺失较多,现有管理制度不足以满足现场管理的要求。主要体现在:
(1)法律法规识别工作不到位,导致企业现行制度制定有缺陷,制度有缺陷导致制度执行不到位。
(2)未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应急器材管理与维护保养制度、车间装卸作业时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等。
(3)抽查《劳动护品管理细则》,劳动防护用品未制订配备标准,无采购、保管等相应的内容。
(4)抽查《应急预案管理细则》部分内容缺失(如预案的修订,评估内容等)。
3、部分企业变更管理工作开展水平较低,未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变更风险不可控。主要体现在:
(1)变更管理制度不健全,职工不知道变更管理,不理解变更管理。
(2)变更管理档案不完善,工艺变更中未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艺变更中缺少验收程序。
文章来源:《化工学报》 网址: http://www.hgxbzz.cn/zonghexinwen/2020/1107/489.html